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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第二届江阴市总工会普法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各镇(街道)、园区、有关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职工法治素养提升,营造劳动领域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江阴市总工会“八五”普法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江阴市“十四五”规划、“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战略和“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普法宣讲团作用,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推动“强富美高”新江阴高质量发展。

二、宣讲团组成人员

宣讲团成员由12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热心法治宣传教育、熟悉工会工作的专业人士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宣讲团成员任期

宣讲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市总工会会适时对宣讲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工作要求

1、宣讲团成员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工作职责,服从市总统一安排,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调研,对市总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全市企业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师资力量,认真准备授课提纲和宣传材料,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授课需要:

3、参与市总举办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及市总编写的法治宣传材料,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广大职工群众传播法律知识;

4、宣讲团成员所在单位应关心支持宣讲团成员的工作,为宣讲团成员进行普法宣传和讲学活动提供便利。

5、完成市总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务。

五、组织保障

1、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作为宣讲团的组织协调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合理的联络协调机制,有效分配资源,加强对宣讲团工作和成员的关心、指导,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2、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好宣讲团这一法治宣传教育重要资源,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宣讲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及时向市总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报送有关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附件:江阴市总工会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

                         江阴市总工会

                         2022年3月30日

关于成立江阴市总工会第二届普法宣讲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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