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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职工代表优秀提案”和 “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各镇(街道)、园区、有关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为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工作在助推企事业单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助力江阴当好新时代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军、区域一体化发展领跑者,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特在全市范围征集“职工代表优秀提案”和“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现将有关征集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职工代表优秀提案

(一)征集范围

2019年1月至今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立案并实施的职工代表提案。

(二)提案要求

1、选题精准。提案内容应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反映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愿诉求,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2、成效明显。提案提出后能得到单位行政的高度重视,支持提案的有效落实。提案落实后能得到职工欢迎,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3、表述清晰。提案应一事一案,并将提案的产生的背景、案由分析、提案的具体落实措施、提案对单位和谐劳动关系营造,生产经营发展,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好处表述清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征集数量

各镇(街道)、园区、有关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个职工代表优秀提案。

二、征集推荐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

(一)征集范围

2019年1月以来各类企事业单位深入推进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主题活动所采取的创新创优举措和特色做法。申报内容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特点鲜明。

(二)征集对象

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会。

(三)征集数量

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申报的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数量为1-2项。有关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视情申报。

三、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优秀提案”和“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由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组织初选,择优选送上级工会参评,并择优选取优秀提案、创新创优成果进行表彰,在相关媒体上宣传推介。

各单位根据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逐级上报,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选定的“职工代表优秀提案”和“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报送至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申报材料应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张晓华   联系电话:0510-86884331

 

附件:1.职工代表优秀提案推荐表

           2.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申报表

 

 

                              江阴市总工会

                             2021年4月6日

关于征集推荐“职工代表优秀提案”和“民主管理创新创优成果”的通知(定稿).pdf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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