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市总本级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编制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按照上级工会有关要求,指导和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宏观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工会资产处置事项;履行市总工会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责,对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及直属工会的财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制定和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8688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