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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09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的规定,基层工会需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工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基层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始准备。

2、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任正副组长。

3、做好工会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把换届选举作为对全体会员进行一次《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运用的机会,进行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民主管理意识以及会员行使权利义务的教育。

4、做好工会会员的登记核对工作,没有加入工会的要吸收入会(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5、选举会员代表

(1)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30名(若少于30名时,可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要坚持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可包括单位的党、政、工、团主要领导,车间、班组和基层的会员代表在50%以上);

(2)代表条件:①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③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④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办事公道,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3)代表产生方法:由上届工会根据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下属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由会员民主推荐产生;

(4)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或基层工会)审查后,正式张榜公布会员(职工)代表名单,并做好代表的登记和汇总工作。

6、上届工会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及财务情况的报告,并召开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7、组织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民主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后,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听取会员意见。

8、编写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要情况介绍。

9、提出大会主席团名单和代表小组划分要求,提出大会监票、计票人建议名单。

10、做好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工作和需提交工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准备工作。

二、基层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

会员代表产生后,应在一个月内召开大会,会议时间至少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代表。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大会主席团主要任务是:①主持大会,②组织报告和讨论,③主持选举,④负责起草大会决议,并组织讨论通过决议。

2、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作资格审查报告。(以上两项为预备会议)

3、上届工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经审报告。

4、选举:①会议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到会代表人数(参加选举大会的代表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否则无效),②宣读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③介绍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简要介绍简历,④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建议名单(鼓掌通过),⑤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发选票,多余选票当众撕毁,并检查票箱,⑥代表划票、投票(先主席团、工作人员,后代表投票),⑦宣布选举结果。

休会5~10分钟。

5、当选委员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

6、公布当选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名单,并说明应报上级工会正式批复。

7、新当选工会主席作今后工作打算发言。

8、通过大会决议。

         9、有关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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