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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10-27
    为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家政服务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工保[2009]28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工保[2009]33号)和《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09]13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就业形势,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更好地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幸福江阴进程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感
    劳动就业是社会民生之本、和谐之基,是职工群众的核心权益之一,是工会组织履职维权的重要内容。目前形势对工会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会必须把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这是工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要求,是工会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重要举措,是工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效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工会努力帮助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治本之策。各级工会务必要充分认识就业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找准党政所需、自身所能、职工所急的最佳结合点,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需要出发,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政府就业工作重点,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工作手段,深化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帮扶,突出创业主题,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提供更加完善的就业服务,推动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进一步开展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项活动
    1、推动政策落实。我市近年来围绕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策,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相关就业政策。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切实推动政策的落实和完善,从而有效地帮助职工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利用政策资源推进工会促进就业工作。
    2、开展岗位援助。要积极发挥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所及各镇、街道帮扶工作站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提供日常求职登记、推荐就业服务。要举办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活动,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政策进乡镇、进村(社区)活动,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搭建面对面双向选择的交流平台。要建立健全就业困难家庭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要加强与服务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联系合作,建立工会就业再就业基地,扩大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加强就业培训。工会就业培训对象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在培训内容上,要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既要有提高职工素质的引导性培训,也要有适应江阴产业发展需要、便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新技术、新技能等实用性培训。在培训方式上,要依托职工学校等工会培训阵地,根据各级工会自身实际和职工需求,以联合办学、委托培训、送教进乡镇(街道、社区)等形式,积极以培训促进就业。在培训手段上,要发挥企业家劳模、创业先进典型、就业再就业基地的示范作用,营造社会大培训的氛围;在重点行业和企业组织开展劳动技能比赛,以赛代训,以赛促训,调动职工群众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热情。
    4、突出扶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新形势下把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业工作的要求,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借助政府资源和力量,配合市总工会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帮助申报创业小额贷款等服务,培育和选树工会创业明星、创业基地,实现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目标。
    5、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有利于促进就业工作,有利于帮助解决家庭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各级工会要把开展家政服务工程作为当前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认真了解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愿意从事家政服务人员的情况,城区单位可以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帮扶中心合作办班培训、推荐就业,乡镇工会可以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当地成教中心、劳动社保、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合作,每年开办1-2期家政服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从事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就业对接。
    6、提供维权帮扶服务。在帮助就业困难家庭人员走上工作岗位的同时,各级工会要依法做好权益维护工作,指导帮助新上岗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庭)和律师团的作用,帮助职工通过法律途径及时解决各类劳动关系纠纷。要不断提高帮扶中心(站)建设水平,实现就业帮扶与生活救助、教育援助、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的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务必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就业工作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帮扶困难群体走出困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完善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要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工作产生的影响,多做调查,勤作思考,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工会促进就业工作不断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工会促进就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与上级工会的联系沟通,统筹兼顾,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全会上下共同促进就业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干部的作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3、提高工作实效。在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个过程,各级工会要真抓实干,以务实的作风提高工作成效。要大力宣传工会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工会促进就业工作典型的培育和跟踪服务,要扶持和选树本级工会1-2个创业典型,以点带面,加强指导和服务。要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工会促进就业工作季报制度,把工会就业培训、家政服务培训以及成功就业、创业人员的名单上报至市总备案。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职工群众摸清真实情况,以满腔的热情和深厚的感情帮助和扶持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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