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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07-15

各镇、街道总工会,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办事处、靖江园区工会,各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根据全总组织全国工会实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决定以及省总、无锡市总的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
    一、全面推进,完善帮扶体系
    以帮扶体系、机制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民工援助行动”。进一步强化我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的规范管理和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工会三级援助服务工作网络,发挥帮扶工作网络在农民工援助行动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帮扶服务。
    二、多措并举,依法帮扶维权
    针对当前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突出问题,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的重要意义,发挥工会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以就业援助为重点,把农民工技能培训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形成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引导培训的良性运行机制,开展好农民工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工作。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分类实施培训项目,农民工就业培训按照实际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培训和基础素质引导性培训。探索创新培训方式,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大型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和社会办学机构的合作,扩大定单、定向、定点培训规模,实现培训、就业、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提高农民工培训效果。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突出培训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推动工会职业培训纳入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整体布局,统一部署、相互协调、共同推进。
    2、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组织开展“共迎挑战、共谋发展、共创和谐”主题活动和“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工会就业援助行动”。宣传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农民工现有岗位。加强与企业合作开发岗位,建立就业再就业基地。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心(站)为平台,定期举办各类就业招聘活动。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给予创业扶持,培养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的农民工实现就业。
    3、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和帮扶救助。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困难农民工提供各项救助。
    (1)切实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提供生活救助。继续深入开展送清凉、送温暖、医疗互助和“金秋助学”等活动,积极筹集资金,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农民工素质提升教育活动。结合我市保持工人阶级先进性教育活动,依托工会教育阵地,大力开展农民工劳动技能、劳动安全、法律常识、文明素质等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继续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引导农民工爱读书、读好书,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
    (3)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发挥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签订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帮助和指导,用规范、合法的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稳定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把涉及农民工劳动关系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4)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保护。督促企业把加强安全生产、防治职业病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保障农民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安康杯”竞赛开展十周年为契机,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到“安康杯”竞赛中来,扩大社会影响。
    (5)关注农民工的身心健康问题。推动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帮助农民工参加市总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确保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时,针对农民工在职场上压力大、工作量多、收入少的困惑,大力普及职工心理健康知识,聘请专家开设心理援助热线,尽可能地帮助农民工改善工作情绪、缓解生活压力。
    (6)维护女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女性农民工积极参加“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活动,努力提升素质、岗位成才。通过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多种途径,为女性农民工送去健康和关爱。深入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实施多种措施做好农民工入会和会籍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农民工源头入会力度,推行会籍动态管理机制,畅通农民工会籍接转渠道,防止农民工会员流失。将“党工共建”工作延伸到新经济组织,重点抓好镇、街道行业工会的建立和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入会工作。
    三、明确要求,积极实施帮扶
    全市各级工会要把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1、加强调查研究。要摸清所在区域农民工的数量及其就业、生活等基本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农民工援助工作。
    2、健全帮扶平台。各镇、街道总工会要以帮扶工作站更名换牌为契机,完善硬件设施配置,或单独设立帮扶工作站,或进驻当地便民服务中心,悬挂醒目标识,明确帮扶内容和工作流程,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援助服务。
    3、开展多种活动。在农民工援助行动中,要组织开展各类不同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送技能送服务进企业活动、送温暖活动、金秋助学活动等,切实有效地对农民工进行各类帮扶援助。
    4、完善工作制度。要合理确定帮扶的农民工对象,规范援助服务工作流程,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生活救助等帮扶要推行实名制管理,把农民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帮扶工作实名制汇总表每半年上报一次,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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