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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5号关于做好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各镇(街道)、园区、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让特困职工充分得到工会关爱并享受党委政府有关优惠待遇,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困职工申报条件

我市在职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0元)的1.5倍(1350元)以内,同时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特困职工申报对象:

(一)职工本人或同一户籍的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白血病、脑卒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急慢性重症肝炎、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严重心脏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急性心肌梗塞等)、耐多药肺结核、残疾(一至四级,类别详见附件1后《填表说明》)等病种之一;

(二)单亲职工家庭,或因子女上学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

(三)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特困职工

(一)未加入我市工会组织的;

(二)职工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特困职工标准的:

1、家庭拥有私家车的;

2、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的;

3、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

4、非因拆迁原因,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

5、家庭成员中有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家庭成员经常有高消费行为的。

(三)家庭成员中因主观原因应当就业而不就业的;

(四)在申请、核查阶段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以及财产状况的;

(五)拒绝提供《江苏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

(六)具有其他不适合申报条件的家庭。

三、特困职工申报程序

(一)职工本人提出申请

申请特困职工应当由职工本人通过所在单位(社区)工会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填写《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附件1),《江苏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附件3,复印件须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盖章):

1、职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江阴市民卡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首页及所有家庭成员内页复印件;

3、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离婚、再婚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判决书)或结婚证复印件等;

4、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是外地户籍的,须提供江阴市居住证复印件;

5、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家庭成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6、子女上学的,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7、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证明材料一般包含工资银行流水单、单位工资发放明细、单位收入证明,申报时至少提供两项,否则不予受理。审核时,如发现二者不一,按照高值计算);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单位工会为申请职工开具虚假证明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提出申请的职工与主要家庭成员均为在职职工的,只能向一方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工会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家庭总人口,原则人按户籍为单位、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申请职工填写《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附件1),必须签字承诺:“本人申请江阴市特困职工,上述家庭人口、财产状况等内容属实,没有隐瞒、虚报。”

(二)镇级工会初审、公示

镇级工会要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拟申报特困职工的初审情况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必须张贴在公示栏,拍照上报)随同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市总工会。

(三)市总工会审核确认

市总工会对镇级工会上报的特困职工申报对象进行逐一核实、审核、公示。审核中发现申报对象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有问题的将退回重新审核上报,核实准确无误的批准为特困职工,发放江阴市特困职工证。

市总工会根据特困职工家庭房产及子女上学情况,将其分为全国级和区县级建档困难职工。

四、申报时间及建档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做好特困职工的申报、建档工作。要对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的困难职工群体(特别是近年来出现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遭受突发灾难的职工家庭),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凡是符合特困职工标准的要应保尽保,上年度特困职工但当前不再符合特困职工条件的职工家庭要及时退出。

(二)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请各镇级工会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填写《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盖章和电子档),并经严格审核后,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上年度是特困职工,2020年度未列入的,视为脱困对象,请填写《困难职工退档申请》(附件6)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益洲、安世者,联系电话:86012351、86884079。

 

附件:1、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

2、江苏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江阴市特困职工申报材料(2020年度)

4、申请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初审情况公示

5、江阴市2020年度特困职工申报汇总表

6、特困职工退档申请

 

 

                                 江阴总工会

                               2019年9月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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