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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江阴市总工会财政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03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阴市总工会在江阴市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和上级工会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做好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解处理工作,加强群众性劳动法律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等保证机制。

(四)贯彻实施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协助镇、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做好工会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五)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开展职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的教育,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市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工会工作大局,全面落实无锡市总“六大工程”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提高工会工作水平,积极推动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的改革创新,以新状态引领新常态,以新作为赢得新发展,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中国梦江阴篇章的伟大征程中谱写华彩乐章。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大教育”工程,筑牢职工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引导广大职工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当好主力军,建设新江阴”主题教育,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为适应新常态、建设新江阴而共同奋斗上来。

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牢牢把握工运事业的发展方向,认真学习上级工会和市委的精神要求,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破解工会工作的瓶颈难题。

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设新江阴”主题教育,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改进宣传,强化实践,引导广大职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组织开展新时期“江阴工人精神”大讨论活动,引导职工形成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作风、职业纪律,进一步树立和打造江阴职工队伍整体形象,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良好精神风尚。

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抓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契机,配合政府部门推出和实施好有关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和职工技能培训计划。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拓宽职工技能升级认证途径,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创新职工教育形式,实施菜单式分级培训,推进网络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形成“处处有培训、时时可学习”的全天候教育模式,不断扩大工会“大学校”的影响力。

2、推进“大竞赛”工程,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主力军作用

坚持面向主战场,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设新江阴”立功竞赛活动,充分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为江阴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主力军作用。

持续深化立功竞赛活动。围绕经济强的目标,在我市各行各业开展主题鲜明、具有产业特点的立功劳动竞赛,不断提高劳动竞赛的覆盖面和职工参与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围绕环境美的目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合理化建议和“三比一降”(比创新、比技术、比管理,节能降耗)减排达标竞赛,促进重点行业、重点监控企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围绕百姓富的目标,建立完善职工发明创新激励机制,使劳动竞赛成为提升职工技能、增加职工收入、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普遍开展“六型”班组建设,不断提高班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打牢企业发展基础。

切实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劳动保护合格率逐年递增。深化“安康杯”竞赛和“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全市参赛企业、班组和职工数量同比增长10%,力争做到企业、职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工会劳动保护服务工作片区服务站,推动企业安全发展,保障职工安康权益。

充分发挥劳模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选树、宣传一批劳模先进,做好劳模服务工作,落实好各项劳模待遇。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劳模、无锡市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评选表彰工作。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把各行各业群众公认的杰出代表评选出来。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引导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凝聚起建设新江阴的强大正能量。

3、推进“大维权大调解”工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立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挥好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作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工会法律维权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推进源头参与和集体协商工作。密切跟踪和关注在企业改革重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过程中职工的权益实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诉求。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协商共决机制,持续推进“菜单式指导”和“精细化协商”,深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典型“515工程”,建立民主评议工资集体协商质效制度、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预审制度。

建立“三位一体”法律维权工作机制。整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和职工法律援助的资源手段,形成一体化的工会法律维权机制,完善一体化组织体系,建立一体化联动机制,培育一体化人才队伍,实现工会各项维权职能的有效衔接,为职工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预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使各类劳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积极推进企业协商民主,进一步强化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在全市百人以上企业深入开展创建民主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星级职代会活动。全面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全市百人以上企业推动建立完善公开栏制度,拓展完善公开形式和公开渠道,确保企业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内容全公开。切实加强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推动全市“双百”企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源头维权机制。

4、推进“大关爱”工程,保障职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各级工会按照市总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3N·身边的关爱工程”,做优传统品牌,拓展普惠关爱,探索差别服务,切实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使职工感受到工会的关心和温暖。

健全普惠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职工服务平台、工会会员服务基地建设,实现服务职工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探索实践普惠全市职工的办法和举措,大力推进医保普惠提效提标,建家普惠扩面增点,活动普惠常态长抓,劳模普惠先做先行。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决策,着力改善职工居住饮食、健康保障、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

做优做实关爱品牌。深入推进“3N·身边的关爱工程”,对原有的帮扶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立足提质增效,围绕目标要求、实现路径、保障机制、工作成效等进行系统化设计。依托数字化工会网站就业信息管理平台、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平台、“玫瑰之约”交友平台等,切实为职工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以帮扶服务品牌化提升工作的实效性,扩大工会关爱工作的影响力。

探索多元差异服务。加强对职工需求的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新期盼,努力满足职工多元化的新需求。根据不同职工群体的需求特点,为职工差异化需求量身定制关爱项目。加大对困难职工、分流转岗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的帮扶力度,针对新生代员工的心理疏导、女职工群体的特殊权益维护、单身年轻职工的交友联谊等方面,提供一批特色服务、差别化服务项目。

5、推进“大组建”工程,不断激发工会组织活力

围绕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进一步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全面加强工会组织的作风、组织、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认真落实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省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和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完善镇域“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全年净增基层工会165个以上,净增会员45254人以上。各镇(街道)工会、局系统工会和企业工会要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五位一体”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为总要求,以“一化五基”、“一局一品”和“五位一体”实体职工之家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优秀工会干部”活动,努力形成职工之家建设“硬件”、“软件”和“自身建设”三位一体互动并进的工作格局。

抓好工会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工会干部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工会干部需求和基层工会工作实际,提供菜单式、个性化培训,完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工会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探索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和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效路径,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会的工作力量。深化“五进五联五个一批”服务基层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深入企业、深入职工、深入一线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不断开创全市工会系统政清人和、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同步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0周年和江阴市总工会成立60周年宣传工作,宣传党领导的工运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创新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制度。强化工会审计监督,建立提前介入监督机制,对工会经费实行全领域、全过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总、无锡市总转发的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严格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工会经费收支范围和有关支出标准,切实监督和指导各基层工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积极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加强工会新闻舆论宣传,规范市总数字化工会的运营和管理,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经审办公室、财务事业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组织宣教部、生产保护部、生活女工部。

 2、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江阴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江阴市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江阴市职工学校、江阴市工人文化宫。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情况

1、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节录);

(3)转发《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苏工发[2014]12号);

(4)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澄工联发[2006]5号);

(5)关于对企业离退休劳动模范和农村(社区)老年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06]117号);

(6)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劳动模范待遇实施意见的通知(澄政发[2010]119号);

(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锡政办[2014]118号);

(8)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澄政办发[2004]55号);

(9)关于印发《江阴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澄民字[2013]39号);

2、财政经费测算情况

2015 年度部门预算反映的是江阴市总工会本级的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内拨款98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81万元,其他支出73万元。

(3)主要支出内容

主要是特困职工粮油及重大节日慰问金100万元,困难劳模帮扶金、劳模荣誉津贴等174.81万元,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两金187.19万元,工会工作经费450万元,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工作经费30万元,各级劳动模范体检费43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附件:

2015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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