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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工发〔2022〕10号 关于做好2022年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各镇(街道)、园区、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江阴工会服务职工体系建设,更好发挥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在基本医保体系中的积极补充作用,切实有效地帮扶患病困难职工,现就做好2022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2022年医疗互助保障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以2022年市总工会下达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任务分解表(附件1)为参考,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保在保企业的续保率;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拓展新的参保单位,扩大互助保障覆盖面,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

二、学习宣传医疗互助保障结报新办法

根据江苏省医保系统启用后,我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际情况,经市总工会研究,对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进行如下调整:一是调整互助金结报方式。为方便住院职工申报互助保障金,精简申报流程,通过参保职工个人手机端操作,提高医疗互助工作效率。二是调整保障责任。对参保疾病住院职工按规定范围单张住院发票发生的乙类个人先行自付药品及诊疗费用之和,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部分按照60%比例给付,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照10%比例给付。三是调整参保比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下(含50人)的,必须100%投保;50人以上的,投保人数必须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80%。四是调整保障期限。新办法保障期限为一年期,每人每年缴费38元。具体见《江阴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2022)》(附件2)。

三、继续做好医疗互助保障相关服务工作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分类指导,做好相关跟踪服务工作,为新保、续保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通过各种途径和载体,向企业和职工宣传互助金结报新办法,宣传工会关爱项目,推动互助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大力推广医疗互助线上申报。对在保单位,要及时提醒其做好续保工作;对准备参保单位,要指导其准备好参保所需电子资料,办理投保手续;对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有困难的单位,工会干部要主动上门做好有针对性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做好大病救助申报服务工作。对患大病住院的职工及时告知互助保障金申请给付办法,必要时可帮助申请和转交大病救助金。具体见《江阴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2022)》(附件3)。

医疗互助投保邮箱:zghylhz@sina.cn

联系电话:0510-86881869   0510-86012351-3

 

附件:1. 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任务分解表

2.《江阴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2022)》

3.《江阴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2022)》

 

 

江阴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8日

澄工发(2022)10号 关于做好2022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澄工发(2022)10号 关于做好2022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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