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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工发〔2021〕7 号关于开展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各镇(街道)、园区、有关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要求,以《江苏省贯彻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工作重点,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强产业工人获得感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薪酬制度基础性、普遍性和持续性的激励引导作用,为江阴勇当新时代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军、区域一体化发展领跑者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 3月30日。

三、要约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均要开展工资协商要约,其中规模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100%开展年度集体协商。

四、协商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结构与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3)单个企业劳动定额、计件计时工价、工龄工资;(4)加班工资计发基数;(5)本区域、行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本地区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6)津贴、补贴、奖金、职工技术等级、学历工资、公积金缴纳基数;(7)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女职工权益等激励措施;(8)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

    五、工作要求

    ⒈立大局意识,夯实协商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集体协商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稳岗留工、稳增促投和拉动经济内循环的重要举措,作为广泛动员职工与企业凝聚共识、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制度保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助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推江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⒉树立创新意识,探索技能要素协商。推行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畅通技术工人成长通道、搭建技术工人创新平台,约定技术工人按技能要素、创新成果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办法,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获得感,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赋能。

    ⒊树立协同意识,发挥协商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各方资源手段,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职责,推动集体协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解决行业和小微企业集体协商覆盖率相对较低的问题,提升集体协商整体质效;充分发挥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坚持从不同行业的发展要求、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等实际情况出发,围绕企业的重点难点和职工合理诉求开展工作,力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使集体协商更具可操作性。

    ⒋树立示范意识,推进质效评估工作。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积极开展集体协商星级和示范企业建设工作,通过精心指导、细心培育,选树典型申报三星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重点挖掘受疫情影响,协商解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劳动关系问题,帮助企业稳岗留工、稳增促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集体协商制度在谋求共识、化解矛盾、凝聚力量、促进发展、构建和谐劳动中的作用和意义。各镇(街道)、园区工会年内至少创立一家三星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确定一个典型的协商案例,一份有代表性的协商文本。

附件1: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附件2: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

 

                              

 

                                     江阴市总工会

                                    2021年3月8日

7关于开展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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