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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成员暨工资集体协商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1-02-08

2月7日下午,江阴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成员暨工资集体协商联席会议在江阴市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主任许晨,市人社局、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卫健委、法院、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及2021年工作思路;讨论并确定了2021年度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数,2020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事项以及2021年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主要目标任务并传达部署了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成员单位领导分别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和劳资关系现状,交流了各自工作。

许晨副市长对2020年度的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能充分发挥多方机制的优势和作用,以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主线,工资集体协商更加广泛,劳动合同制度更加普及,劳动纠纷调处更加协同,民主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会组织职责,推动企业广泛协商民主实践,着眼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凝聚职工力量积极支持企业工作,积极处理好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人社、应急局等政府部门要组织镇街开展好劳动用工联合执法检查;工信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要指导好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法院、人社局要指导好镇街、企业等各级劳调组织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协调委员会所有成员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把握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认识潜在劳动关系风险的重大社会影响,主动了解辖区内劳动关系现状,善于发现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和信息,采取有力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要进一步强化攻坚意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课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职工对收入水平提高的诉求,对工资协商机制的完善提出新的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各成员单位要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高度,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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